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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买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7-04-12 16:34 来源:济南社保服务网 浏览:217 次

异地买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济南社保服务网小编介绍,职工因偿还购买自住住房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办理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3、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4、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借款人与提取人不是同一人,需要提供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结婚证。

4、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5、该笔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

6、异地贷款中心出具的无逾期还款证明。

7、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异地贷款的,还需提供异地贷款中心出具的注明还款金额的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证明。

办理流程

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一年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首次提取金额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2)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异地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金额。

补充说明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全部偿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2、偿还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

(文章编辑:济南公积金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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