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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能不能买车

2017-04-24 09:58 来源:济南社保服务网 浏览:390 次

公积金能不能买车?济南社保服务网小编介绍,公积金不能用于买车,只能用于买房,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主要用于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

需要提醒的是,伪造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不仅要给不法中介交高额佣金,更要承担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实在得不偿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提醒广大职工,要依法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不要受不法分子蛊惑骗提,为不法分子牟取不法利益提供可乘之机。”

【小贴士】

住房公积金能否像银行存款一样随意提取?

公积金中心人士:绝对不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为城市政府筹集一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促进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市政府的住房保障能力和城镇职工的居住水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社会性、互助性、强制性和保障性等特征。为了实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征,行政机关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定,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它不同于银行存款,不同之处在于银行存款存在个人账户,个人拥有自由存取支配的权力,而住房公积金则是单位和个人各一半,是一种受专款专用限制的权力。由于行政机关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管理,使得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行使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一种受限制的所有权。具体表现为:

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专项用于住房方面的提取,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能挪作它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使用性提取

①购买自住住房(包括现房、期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建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

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③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④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负担比例。

(二)非使用性提取(销户性提取)

①离休、退休的;

②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又无接受单位的;

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十堰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

⑤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托管户满5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5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⑥调离十堰市在外地就业的;

⑦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三、住房公积金不能随职工个人的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统一进行保值。

四、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现金形式提取以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它处分权。

因此,只有在符合国家规定(依法合规)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使用公积金,不能随意提取使用,否则属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为牟利而协助他人以违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为其经营业务,虚构法定提取公积金之事实的,就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住房公积金享有人如果使用了为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伪造的各种证件,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文章编辑:济南公积金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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