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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起绍兴职工公积金提取不再需要单位盖章

2016-10-10 13:43 来源:绍兴县报 浏览:353 次

济南社保服务网10月10日讯,前天上午,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小张到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由于事先进行了详细咨询,他先在窗口填写了一张《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然后提供了自己的居民身份证,短短几分钟,就办完了所有手续。

昨天,小张的手机收到了绑定银行的公积金到账短信通知。“自从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每年都要办理提取业务,以前流程多、要准备的材料也多,现在推出新政策,办理手续方便多了。”小张的新感受源于区公积金中心推行的便民惠民新举措。

从10月8日起,柯桥区公积金中心全面推行五项新政策:所有审批事项“一事最多跑一次”、提取“承诺制”、两项提取“零材料”、单位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八大渠道”宣传政策等。

2016年10月起职工公积金提取不再需要单位盖章

提取“承诺制”对有提取需要的职工来说便利很多。提取本人公积金时,只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区公积金中心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进行申请即可,不再需要提供单位签章的提取申请材料。其中,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买房者,需要申请购房提取或每年还贷提取,都实行“零材料”提取,只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即可。

另外,通过所有审批事项“一事最多跑一次”这项政策,缴存单位和职工到窗口办理业务时,缴存登记、提取、变更等业务项目,做到业务受理窗口即时办结,大大方便所有业务经办人员。

同时,市民可通过微信、微博、12329服务热线在内的“八大渠道”,掌握区公积金中心相关政策的最新公告通知和政务动态、了解公积金各项办理业务。

据了解,区公积金中心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拓宽信息渠道的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文章编辑:济南公积金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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