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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放宽公积金政策细则:促进职工购房需求

2016-10-24 14:47 来源:西安晚报 浏览:233 次

济南社保服务网10月24日讯,25日起施行的“楼三十条”及其后推出的实施细则,通过放宽公积金政策和住房信贷产品,进一步加大了对本地居民及非本地户籍人口的购房信贷支持,极大地满足了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目前,我市已发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801户、金额3.4亿元,发放公积金异地贷款3479户、金额12.8亿元。

组合贷款

最大限度地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银行商业性个人贷款补足而形成的一种贷款模式,集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和商业贷款额度高的特点于一身,既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又可满足购房者的额度需求,对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想贷款100万元,可公积金没有那么高的额度,好在有组合贷款这种方式,解决了我的购房难题。”市民李先生最近刚刚买了新房,不仅足额用上了自己的公积金,不够的部分还以商业贷款的形式进行了补充,对他来说真的是“两全其美”。据统计,目前我市共审批发放组合贷款801户、金额3.4亿元。建行陕西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等12家银行,均可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放宽公积金政策细则:促进职工购房需求

异地贷款

让外地缴存职工在西安轻松购房

对于户籍不在西安的外地缴存职工来说,能用上已经缴存的公积金买房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可最大程度地减轻经济压力和家庭负担。近日,《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指南》出台,其目的就是让在我市购房的外来群体可以异地贷款的形式,实现在西安的住房梦。

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不管是外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还是本地缴存职工,要购买缴存地以外的自住普通住房时,只要符合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均可提出申请。西安目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银行,都可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需开具真实的公积金缴存及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申请人或配偶具有西安地区户口,或在西安地区长期工作居住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今年以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优化异地贷款的流程,完善制度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和放开异地贷款政策。目前已发放异地贷款3479户,金额12.8亿元。

贷款额度

最高75万元最长30年

 

去年我市“房九条”实施后,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了提取门槛,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公积金购房,全面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个贷率和使用率。

其中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5万元;偿还贷款年限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结清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房屋的,首付不低于20%。结清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房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今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加大了对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的审查和打击力度,不断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以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违规缴存、骗取公积金贷款等情况发生。

(文章编辑:济南公积金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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