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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通知单位为员工补缴社保,单位可以不去吗?

2020-12-07 15:33 来源:未知 浏览:344 次
这当然是不可以的。作为税务局来讲,它一般情况下在社保稽核的过程中是由社保局完成,但是社保由税务征收以后,它的征缴力度要远远超过了之前社保局的征缴,因为税务部门可以说是,在我们国内执行征缴最强的一个部门了,所以说你是逃不过税务部门的这样的一个征收的。
当然他发现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正常的如实的缴纳自己员工的社保,当然是要求补交这是合情合理的没有任何的问题,所以工作单位必须在收到税务部门的通知之后,严格的按照出口部门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补交,否则带来的结果可能就需要交纳高额的滞纳金和罚金。如果说能够在,税务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相应的补交,实际上企业单位所支出的成本可能相对好来说会比较低一些。
因为毕竟不必要支付相应的罚金。如果是跨年度所交纳的这个社保费用可能会需要支付滞纳金,这个是无法去避免的,它是会根据你所在缴费时间的长短来确定滞纳金的高低,那么你需要补交的时间越长,所付出的滞纳金也就会更高,这由于是企业单位所造成的原因,所以说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正常承担,这都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当你违反税务局的补交时间之后,可能不但是要承担正常税纳金和本金的缴纳,甚至来说可能还会引来一笔罚金的费用,所以说对企业单位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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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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