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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城乡居民2017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2016-11-10 11:50 来源:黄冈广播电视台 浏览:272 次

济南社保服务网11月10日讯,昨天从黄冈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城乡居民201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的缴费标准相比以往有所调整,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不再按人群年龄分档次缴费。

从今年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在校学生)参保周期改为年底,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从次年1月至12月享受医保待遇。在校学生2016年9月至12月31号在过渡期内,按原筹资标准计算征缴并享受医保待遇。在校学生和在园幼儿由就读学校、托幼机构组织参保并协助收取保险费。
城乡居民2017年度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黄冈市医保局居民医保科长李勇:错过了这个时间的话,在2月份的时候,我们有一个补办月,主要是针对外地打工的务工的人员,过年回来的时候有一个补缴的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凡已参保并已缴费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内除了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外,均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医疗照顾,不再另行缴纳大病医保费。

市医保局居民医保科长李勇:原来已经参过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工商银行柜台任何一个网点,都可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新参保的,是本地户口的,直接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带两张一寸白色彩色照片,就可以在我们10号窗口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者直接在网上申报。

据了解,黄冈市部分困难人员、二级或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个人不缴纳保费,由政府补贴,直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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