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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居民养老保险上调最新消息

2016-11-11 15: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浏览:125 次

济南社保服务网11月11日讯,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哈市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做出调整。

据了解,政策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80元/月基础上,增加10元,提高至90元/月。与此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制度,对参保人员死亡的,从财政资金中向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给付丧葬补助,标准为3个月基础养老金。上述政策调整增加的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居民养老保险上调最新消息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同时被保险人只有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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