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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费调整可医保报销

2017-02-21 14:09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浏览:191 次

济南社保服务网(www.jinanshebao.com)02月21日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提高医生收入是否会导致医疗费用上涨?破除“以药养医”如何保障提高医生收入?医生涨薪能否缓解儿科、产科、急诊的“医生荒”?针对上述焦点问题,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专家。

研究如何合理分担成本

根据指导意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目前,上海、湖南、四川等地已经出台相应的改革措施,提高诊疗费用,鼓励多劳多得,一些医院的医生收入有所提高。

广东省医学会儿童危重病医学分会主任委员曾其毅认为,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待遇不令人满意,主要是其劳动强度和技术含量没有得到合理的尊重。打破“大锅饭”,多劳多得,提高劳务技术报酬势在必行。但是提高到什么程度,成本由医院、个人、医保基金等如何合理分担,需要认真研究。

提高医生收入是否意味着医疗费用上涨?一些地方将医疗费用调整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避免增加患者负担。针对儿科医生收入低的情况,广东于2017年上半年全面提高6岁以下儿童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收幅度不超过30%。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黄飞表示,加价的项目包括公立医院为6岁及以下儿童提供的临床诊断、一般治疗操作和临床手术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提高薪酬支出所占比重

指导意见明确,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后,医院的收入缺口将如何补偿?记者在广东等地采访了解到,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

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华建议,建立并完善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高公立医院支出中薪酬支出所占比重,保障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理顺科室利益分配体系

意见要求,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避免“大锅饭”。这项改革能否缓解不少医院儿科、急救、麻醉、病理、产科等医生短缺的难题?

当前,广东全省儿科医生缺口约为2000人,但广东各大医学院校每年培养出来的儿科研究生不足50人。一些业内人士介绍,在以药养医体制下,儿科是收入最低的科室之一。儿童用药剂量少,按照疗程,10至15个孩子的用药量,才相当于1个成人的用药量。

部分专家认为,儿科等医生短缺问题需要从源头设计上增加供给。此外,还亟待探索针对冷门科室医生的培养建立整套激励机制,理顺医院儿科利益分配体系,保证人才短缺专业的医生收入水平,才能让更多人真正愿意投身儿科,从根本上破解儿科“医生荒”。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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