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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出炉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017-06-06 17:26 来源:吾谷网 浏览:219 次

济南社保服务网(www.jinanshebao.com)06月06日讯,很多人总说我在老家买社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什么都报!那么您知道它究竟能报销多少吗?这样问您,您一定说不清楚了,今天小编就讲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及比例,让大家心里有个数!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

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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