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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养老险个人账户利率定为8.31% 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2017-06-29 17:21 来源:金投保险网 浏览:273 次

济南社保服务网(www.jinanshebao.com)06月29日讯,昨日,人社部公布了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调整至8.31%,明显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人社部公布的2016年的参数共分为三类:一、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8.31%;二、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5%;三、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中的工资增长率G2015为6%。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将按照这一全国统一调整后的利率记账。上述利率显然要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据了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对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予以计息,用于计算个人账户储存利息的利率称为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今年4月,人社部出台了《关于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由国家统一公布。

人社部指出,记账利率的确定主要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和基金平衡状况等因素,并通过合理的系数进行调整。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每年6月份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1号)等规定,现就201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8.31%。

二、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5%。

三、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中的工资增长率G2015为6%。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参数用于计发养老待遇,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精确操作要求高。各地和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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