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离休人员变更2019年度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属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工作,自2019年起,定点机构范围在原25家医疗机构的基础上新增加了9家医疗护理机构(以下简称医护机构)。现就市属离休人员变更2019年度定点医疗、医护机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属离休人员2019年度定点机构的变更,应在2018年度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进行,不需变更的不再填报。 二、选择变更2019年度定点机构的,离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在2019年度离休人员医疗、医护机构(名单见附件1)范围中选择1家作为自己的定点机构,选定后年度内不得再行变更。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离休干部本人及家属意见,填写《市属离休人员变更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备案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前路9号)二楼社保服务大厅30号军休离休优抚结算窗口,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不变更。联系电话:68967276;电子邮箱:sslxyl@126.com。 市委机关门诊部、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限于人员条件等原因,只接收原定点人员。 三、选择医护机构作为定点的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离休人员选择在医护机构定点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费(含转诊转院医疗费用,下同)和生活护理费累计不超定额时,离休人员不负担生活护理费;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费和生活护理费累计超过定额后,生活护理费用由离休人员个人负担。 2.新增医护机构作为定点主要是为了解决离休人员因年老、疾病等原因而需要生活护理的问题。请离休人员及家属综合考虑医疗与生活护理需求,如大病治疗中、面临手术等情况,建议选择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定点。 3.建议离休人员或家属提前到拟选择的医护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医护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能否满足自己的医疗、生活护理需求。请离休人员所在单位做好医护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提醒离休人员本人或家属对自己拟选择的医护机构进行充分了解。
附:1、2019年度市属离休人员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选点范围 .xls 2、2019年度市属离休人员变更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备案表.xls(温馨提示:请前往市社保局官网下载)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医保门规病种管理服务处 二0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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